Friday, July 28, 2006

[NEWS] 「石榴準基」,有成為「曹梅汁」二世的可能性

【2006.07.28/Innolife.com】

李準基的代表廣告系列「美女喜歡石榴」第3部的預告於本月26號公開。

內容是喝著飲料的漫畫人物慢慢地變成李準基。廣告中的漫畫人物是「浪漫滿屋」的漫畫家元秀妍漣@品 ( 關於畫家姓名正確應該是-->漫畫家元秀蓮的作品,所以我說Inoolife的文字也是錯誤百出>"<..感謝大家的注意..因為我沒看漫畫 ) 。這個引發眾人好奇心的廣告將於下月初正式播出。

在這個石榴飲料的第一個廣告中李準基坐在被美女包圍的鋼琴旁邊唱歌。因此李準基還得到了「比女人還美的男人」的稱號。這個播出後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而該飲料在35天內賣出了100億韓圓。該飲料公司期待著今年能賣出1000億韓圓。為此,該飲料公司立刻推出了第二部廣告,這次是李準基自拍的形式進行的。而如今製作的第三部也不是完結版。該公司表示為了繼續得到人們的呼應,將把石榴飲料的系列廣告持續下去。

但是許多人都對這種市場營銷策略並沒有好感。過度的人物設定把喜歡李準基的人和討厭他的人分成了兩大部分。但是與對名星的好惡無關,廣告中產平商標的曝光率越高,人們對廣告的認知度也會隨之上升,而最終的受益者還是廣告客戶。

曾經把孫藝珍,韓智敏等藝人捧上了名星行列的某廣告系列也受到過人們廣泛的關注,負責該廣告系列的製作的MBC廣告公司的部長表示,「美女喜歡石榴」的廣告把商標直接展示在大眾面前提高了該產品的認知度,可以說是非常不錯的廣告。』但是對於李準基通過這個廣告獲得的利益,他認為,『儘管他在廣告中繼續著電影中美麗男人的形象,但是這也是他的反對團出現的原因。尤其是作為演員來說,一旦形象被固定下來就很難轉型。』

曹成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以前為某梅子汁飲料拍攝了廣告,使得該飲料異常暢銷,然而他的廣告詞『我好想咬你一口』由於太過肉麻而成為了各種綜藝節目的取笑對象。

結果曹成模被很不樂意地貫上了「曹梅汁」(呵~~我還以為是草莓汁) 的花名。雖然已經是5年前的事情了,但是只要是提到'曹成模'這個名字,還是會有許多人把他跟梅子汁聯想到一起。廣告的印刻效果就是這麼有威力。

第一企劃廣告市場營銷研究所的所長把這種現象稱為「名星商標」和「製品商標」的衝突效果。石榴飲料這一商標被過份的限定,因而遭到了多元化的「李準基商標」的危害。他說:『過去製品是名星們的附屬品,而如今雙方的比重漸漸平穩,甚至製品有可能佔有更大的比重。』因此在成為第二個「曹梅汁」之前,李準基還是應該儘快轉變風格比較好。(中肯的建議..不過也得等合約結束)

3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這篇報導的建議頗中肯的.
事實上我也覺得石榴汁的代言最好不要超過三季
假設這次第三集拍完就告一段落的話算是剛剛好
之後就差不多該換個產品或形象了!
多謝reva找到這則新聞!^^

July 28, 2006 6:35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漫畫家元秀妍漣@品。」
@@只有我看到是這樣嗎?

July 28, 2006 10:52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我也是看到「漫畫家元秀妍漣@品。」 是元秀蓮嗎?畫浪漫滿屋的?...

July 30, 2006 12: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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